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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火的搏击、勇敢者的狂欢 “二郎神”杯第二届舞龙嘘花、花王大奖赛 首届苗家“十佳姊妹花评选”、苗族飞歌、情歌演唱赛 二OO七年正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在台江县城隆重举行
天下苗族第一县、东方迪斯科的故乡台江。民族民间文化底蕴深而广,火爆、激烈、壮观、惊险的舞龙嘘花堪称世间一绝。 为弘扬民族文化,传承苗族人民特有的勤劳智慧、粗犷激情,勇敢狂欢的拼搏精神。台江县民族民间节日活动协会、台江县苗疆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举办二OO七年舞龙嘘花花王大奖赛。 
一、活动时间 二OO七年三月二日至三月五日(农历正月十三日至十六日)。 二、 活动内容 1、百龙竞技争霸:亮龙、硬龙、狮灯舞龙大赛; 2、“花王”夺冠争雄赛; 3、龙与火的搏击、勇敢者的狂欢舞龙嘘花赛; 4、苗家“十佳姊妹”争艳评选赛; 5、苗族飞歌、情歌原生态演唱大赛; 6、城区建筑物彩灯、居民住宅故事灯评选赛。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1、亮龙、硬龙、狮灯三种龙,县内外不限,符合参赛要求报名后均可参赛。 2、参赛龙队故事必须齐全。有四人抬牌坊、两挑花等事故18件以上。 3、参赛龙队舞龙者必须是18周岁以上成年人,儿童龙不准参赛。 4、龙队服装统一,锣鼓齐全,敲打整齐、声音响亮。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能按时到场比赛的各条龙。 四、“花王”夺冠争雄赛 1、“花王”主自备棕树花或相当于棕树花等量的花5筒,在指挥员的指挥下现场燃放。 2、花王只准本县花王主参赛。 五、龙与火的搏击、勇敢者的狂欢舞龙嘘花赛 1、只准亮龙、硬龙(县内外不限)参赛,其他龙不准参赛; 2、舞龙队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六、苗家“十佳姊妹花”争艳评选赛 1、只要是苗族,县内外不限,符合参赛条件的报名后均可参赛; 2、参赛选手五官端正,身才苗条,目清眉秀,能歌善舞的16—26岁未婚女青年。 3、出场时苗语自我介绍,汉语翻译,苗、汉语言表达通顺流利。 4、选手自编短节目,演、唱、说均可,自我介绍后进行个人才艺展示。 5、选手出场共三次。盛装、便装、轻便装各一次。 七、苗族飞歌情歌原生态演唱赛 1、参赛选手必须是苗族。男女老少均可报名参赛,县内外不限。 2、选手原生态演唱飞歌一首,清调情歌一首,长调情歌一首(共三首)。 3、独唱、合唱、对唱、家庭组合、小组合演唱均可。 八、评奖办法及规则 1、评委由七位资深人士组成。 2、最高分10分,最低分8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5人的分除以5得的分就是所得的比赛分。 九、比赛时间详见活动日程安排表 十、报名、地点、时间 1、报名:除参加苗家“十佳姊妹花”评选赛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所在单位、学校、村委会证明外,其他活动内容直接报名即可。 2、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台江县民族民间节日活动协会(秀眉广场旁边二楼)。 3、时间:报名时间从2007年正月初三起至正月十二日中午12:00止,正月十二日下午14:30分各项目参赛选手到协会办公室集中抽签编组交待有关事宜。 欢迎县内外龙队、苗族歌手、苗家十佳姊妹花报名参赛。 欢迎国内外朋友莅临光观旅游,亲身领略天下苗族第一县“龙与火的搏击、勇敢者的狂欢”、火爆、激烈、壮观、惊险的场面。让您过足苗家风情瘾,味浓明年君再来。
联系电话:5328208(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孝武:13885510628 王星河:13314450555 13985815555 旅游咨询电话:0855-5328181 8804138
台江县民族民间节日活动协会 台江县苗疆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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