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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穗县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调动了全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完善县乡交流制度,让基层一线干部“有前途”。一方面,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领导干部,加大交流力度,为他们搭建更好发挥作用的平台。2008年,调整交流干部20人次,选拔科级干部81人,另一方面,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乡镇机关干部,通过上派、挂职等形式到县属对口部门进行学习锻炼,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三年来共选派51名年轻干部进行多岗锻炼。同时,加大基层干部的提拔力度,真正形成了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在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的良好局面。
二是完善经常性考察制度,让有实绩的干部“有前途”。在经常性考察工作中推行“跟踪考察、经常谈话、信息共享、综合评定”等四项内容。一是“跟踪考察”。主要针对参与全县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及其他急难险工作任务的干部,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渠道反映有不良表现的干部进行跟踪考察。二是“经常谈话”。每月安排一定数量的县直单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并听取所在单位干部、群众代表的意见、想法,整体了解班子运行和干部工作情况。三是“信息共享”。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纪检、公检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多渠道收集干部信息。四是“综合评定”。每年年终,综合分析各种考核结果,形成年度经常性考察的总体评定,为干部选拔使用提供准确、真实、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是完善选拔任用制度,让有能力的干部“有前途”。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在民主推荐中增加了谈话推荐环节,在考察环节上加强了对八小时外生活区的了解,防止有关人员“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进一步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不定期开展副科级领导岗位和股级职位公开选拔工作,做到竞争职位、竞争程序、任职资格、竞争成绩、选拔结果和监督办法全过程公开透明,促进更多有能力的干部脱颖而出。坚持并完善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
四是建立完善层级化管理制度,让优秀后备干部“有前途”。按照远期、中期、近期的分类标准,对后备干部实行层级化管理机制。一是广开渠道“选”。按照超前储备原则,采取多种途径遴选优秀年轻干部纳入远期后备干部库,主要包括: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轻干部;在班子调整、届中考察、年度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成绩突出,但因职数限制未能入选或上岗的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岗位锻炼“育”。结合远期后备干部岗位实际和自身特点,通过一对一帮带、上派下挂等途径进行针对性培养,根据培养锻炼情况,确定一批具备一定经验和能力的中期后备干部。三是目标考核“评”。每年对优秀后备干部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考察,综合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优秀人选,纳入近期后备干部库,作为县委青干班学员进行重点培养,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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