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实行“阳光招考”效果好
榕江县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方针,不断深化招考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严肃招考纪律,严把招考程序关,确保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阳光透明”。一是成立榕江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招考工作并着力解决招考过程中遇到的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为招考录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利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做到宣传到位;三是实行封闭式出题,严格保密制度,严把出题程序关,确保每个细节无差错;四是严格监考,事前对监考老师进行培训,强调监考纪律,要求监考老师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场纪律,严处作弊人员;五是深化面试改革,在面试出题前,要求考生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全部收缴考生的通信工具、书籍、资料清楚后,然后从相关学科考官“人才库”中,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确定考官;面试题(教师类)采取三套试卷,然后从中抓阄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卷,其他类的试卷临时出题,考生和考官实行分组管理,开考前均不知道自己在哪个考点,临考时才确定,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此举杜绝了面试中容易出现“关系分”、“人情分”的弊端。通过实行“阳光招考”,纪委部门的全程监督,招考工作顺利完成,考生、家长对考试结果满意,社会反响较好,没有出现非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