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江县把苗族文化遗产作为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内容来抓好保护和传承,采取六条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组织举办以姊妹节、独木龙舟节等民族节日为载体,以歌舞、服饰、斗牛、划龙舟等文化遗产为内容的民族民间活动,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二是成立“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及办公室”,配齐配强办公经费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苗族文化遗产调查、搜集、抢救、整理工作,并建立200名苗族民间艺人名单档案。
三是组织老教师、老艺人编写苗族文化乡土教材,积极推行苗族文化走进课堂,要求各中小学校在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开设苗语、苗舞、苗歌、苗族工艺美术等课程。
四是编制《台江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年)》,着力开发、保护“中国银饰之都”施洞古镇、“东方迪斯科故乡”反排村等一批独具民族特色和魅力的乡镇、村寨,以发展旅游业的形式来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
五是积极向省、国家申报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对外推介苗族传统文化。目前,该县已有7个文化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苗族姊妹节、反排木鼓舞、多声部情歌等早已蜚声海内外。
六是成立刺绣、银饰等协会,建立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厂(店),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大力开发苗绣、银饰、蜡染等工艺旅游产品,将古老传统的苗族文化推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