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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乡四举措强管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酒后驾车
作者:吴顺良  信息来源:双江乡远程站  浏览:  更新:2010-03-04   【收藏】【评论【留言】 【字体:

近日,黎平县双江乡党委为强化干部职工酒后驾车事故多的意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乡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各机关单位负责人共计70余人,乡党委副书记梁送成组织学习县下发《关于严禁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通知》,并下发了《双江乡关于严禁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通知》的文件。

乡政府陈启鸫乡长在会上说,双江乡四举措强管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预防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一是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意识。要求全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自觉学习各类交通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上级禁酒的各种规定;开展经常性的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对酒后驾车干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酒后驾车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考核相挂钩;情节较重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予以辞退;对于酒后驾车的党员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单位屡次发生酒后驾车事故的,追究领导责任;对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互动机制。乡派出所每月10日前,将上月酒后驾车人员名单及违法事实抄告乡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酒后驾车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要求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严厉查处本单位本系统内违反法律法规酒后驾车的人员。乡纪委会同派出所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拒不履行教育职责和袒护违法人员行为,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乡纪委会同派出所及交通协管员上路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

 

相关资料来源于报刊杂志网络信息上传:黎平县双江乡    编辑发布:州远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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