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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江县“四个综合”完善干部考核综合评价体系          【字体:
麻江县“四个综合”完善干部考核综合评价体系
作者:麻江县远程办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更新:2008-03-29    

麻江县在完善干部考核综合评价工作中,采取综合考核测评、综合多方意见、综合参考业绩指标、综合应用职能部门遵纪守法受理情况等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对87个部门32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年度考核。通过运用综合评价考核,不按分数高低定等次,充分尊重群众话语权及工作实绩,2个乡镇因计生“一票否决”、1个乡镇因经济目标考核挂末、1名领导因部门2次受“整脏治乱”黄牌警告、1名领导干部因在行政警告期间而取消优秀,298名同志被评定为称职。5个部门一把手接受了诫勉谈话。

一是综合考核测评。通过召开各部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运用“两述一测一谈”(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方法,按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分5个大项、15个子项目,组织干部职工打分、领导班子互评打分、县委、政府领导评分、人大、政协联系领导评分,对全县325名乡科级干部进行全面的年度考核测评。

二是综合各方面意见。除测评打分外,还邀请部分干部职工、领导班子谈话,对部门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工作情况、存在不足问题、下步改进建议进行个别谈话,并听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人大、政协联系领导意见,作为干部考核综合评价及诫勉谈话的依据。

三是综合参考利用部分业绩指标。除软指标外,还注重参考利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县直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计生省、州考核结果、综治省、州年度考核结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硬指标,对部门单位受到“一票否决”、挂末的,在综合考核评价上予以体现。

    四是综合职能部门掌握受理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信访部门等职能部门意见,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违法犯罪立案、信访举报问题查处中的人员,按《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及《麻江县科级干部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信息上传:麻江县远程办    编辑发布:麻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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