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文同志,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出生。侗族,黎平县水口镇滚政村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滚政村党支部书记,黎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水口镇第六届人大代表。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00二年七月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二00二年八月至今任村党支部书记。该同志担任村干部和当选为县、镇人大代表以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积极开展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本职工作,工作踏实认真,尽心尽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积极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深受各级领导的好感、同志的好评。
滚政村距镇所在地10公里,全村辖3个自然寨,82户,358人,交通闭塞,自然条件有限,群众生活十分困难。对此,吴明文同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首先对全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治穷先治愚。为解决村民子女上学问题,他组织村民新建教学楼。其间带领村民大力发展种养植业,建设消防及人饮工程,开设了放火线,先后修建了5条水利防渗渠道,接通了国家电网,后来又进行农网改造,自筹资金硬化村寨步道,建成了闭路电视接收站,建成了远程教育基地,新建了村两委办公楼,组织修建了通村通寨公路,组织发动群众建杨梅地基和稻田养鱼,为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管理评比中,滚政村一九九九年荣获三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二000年荣获二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二00一年荣获二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二00三年荣获二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0四年荣获一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0五年荣获二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0六年荣获二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0七年荣获一等奖,吴明文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二00八年荣获一等奖,吴明文同志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先进人大代表。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连续被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共党员员、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先进集体。多届当选县、镇党代表,县、镇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