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期
(总第256期)
 2008-07-08
黔东南完善村校结合实现“四个共同”


    我州根据82.3%的站点建在学校的实际,完善村校结合机制,实现“四个共同”。
    一是共同管理。明确学校站点设备所有权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权属村、校双方,日常维护管理由学校实施。学校和村各自配备1名以下专(兼)职管理人员,实施一岗双人、一人双责,落实“5+2”教学模式,严格“一校两教”纪律。
    二是共同考核。各县(市)委组织部把村校共用工作作为考核基层党建工作和学校日常教学的重要内容,学校将远程教育技术服务工作纳入兼任操作教师教学课时量,年终一并考核。各县(市)、开发区把村校共用站点与党员活动室站点同等考核评估。
    三是共同会商。乡镇党委、村支部与学校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村与学校工作联席会,重点就站点管理和村党员干部及农民群众学习培训计划的制定等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站点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丹寨县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及上门协商14次,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解决有关问题。
    四是共同互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远程教育“村校共建互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一校帮一村、一师帮一户、小手牵大手”活动。雷山县在活动中,认真落实学校党支部联系村支部、学校领导班子联系村领导班子、教师联系科技示范户、学生联系家长的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四联一帮”工作机制,深化“村校共建互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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