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积极开展节前“救助流浪人员回家过年”救助活动
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春节期间安全回家过年和过冬,根据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县民政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县长杨通道亲自安排部署,县民政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城管大队积极配合, 1月19日,在县城及城郊开展了大规模的流浪乞讨人员清查排查和“救助流浪人员回家过年”救助活动。此次清查排查救助活动重点对桥脚、涵洞、下水道、车站等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的救助电话,活动当天,出动人员20人,车辆3辆,现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人,动员到民政局救助4人,劝返2人,救助衣物8套,伙食和车费 1560元。
此次救助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让党和政府的温暖阳光照射到了各个角落。